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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潭學術研討會 劉榮傳發表專文:解讀「抗戰勝利實現光復台灣」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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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2025 年 9 月 4 日 下午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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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潭學術研討會 劉榮傳發表專文:解讀「抗戰勝利實現光復台灣」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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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新聞|記者韋石/綜合報導

記者江偉碩/綜合報導

紀念對日抗戰勝利暨台灣光復80週年學術研討會,9月4日在台北市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經國紀念館一樓集賢廳舉行,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兼副秘書長劉榮傳,在會中發表專文–解讀「抗戰勝利實現光復台灣」史實。

劉榮傳老師為陸軍學院72年班,戰爭學院80年班。經歷:戰爭學院教官、副主任教官、專業講座,國防大學戰略研究中心兼任研究員。現職: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兼副秘書長。

劉榮傳–解讀「抗戰勝利實現光復台灣」史實,全文如下:

一、前言

台灣的歷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史前時期,由原住民生活在島上。16世紀至17世紀,大陸閩、粵沿海居民渡海至台灣開墾。17世紀荷蘭、西班牙等歐洲勢力相繼佔據台灣,帶來殖民統治。17世紀末,鄭成功於台南驅逐荷蘭人,建立政權。清朝統治台灣後,大量漢人移入,加速了漢化進程。 1894年中日甲午戰爭,清朝戰敗,割讓台灣、澎湖給日本,日本殖民統治台灣。1945年中國對日抗戰勝利,台灣重歸中華民國領土主權。故,有中國對日抗戰勝利,才有光復台灣,重歸中國版圖。這是歷史的事實,台灣光復隨著對日抗戰勝利迄今已80年,深值慶賀與感念!

二、台灣與中國的連結

清康熙23年(1683)4月,台灣正式納入中國版圖,隸屬福建省。然而,清廷的治台政策,一直到1874年日軍在牡丹社事件1 中犯台以前,卻都是消極的,目的只在避免台灣再度成為盜匪與反抗者的根據地。鴉片戰爭(1842年)以後,歐洲殖民主義勢力怒濤似地衝擊著中國和台灣,1858年到1865年間,台灣在兩次英法聯軍後所簽訂條約的規定下,連續開放滬尾(今淡水)、雞籠(今基隆)、安平、打狗(今高雄)4個港口對外通商。2 同時,1874年日本藉口「牡丹社事件」所發動的侵台之役,以及1884-1885年的中法戰爭,戰火都直接蔓延到台灣。這一連串的事件,終於使清廷瞭解到台灣在軍事上、政治上、和經濟上的重要性。為因應上述國際局勢的變化,清廷於是甩掉清初以降的消極政策,積極擬定經營整個台灣的方針。同治13年(1874)以沈葆楨為欽差辦理台灣等處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留台辦事,可以視為清廷對台灣建設的開始。3 10年之後(1885),清廷決定提升台灣的行政層級,將隸屬於福建200年的台灣獨立出來,改設為行省,並任劉銘傳為首任巡撫。

台灣置行省(1885)到割讓日本(1895),中間只有10年,而10年之間先後換了4個巡撫,分別是:

‧劉銘傳(第一任巡撫):1885年9月10日—1891年2月 27日

‧沈應奎(以台灣布政使代巡撫):1891年4月28日— 1891年10月15日

‧邵友濂(第二任巡撫):1891年10月16日—1894年9月 15日

‧唐景崧(第三任巡撫):1894年9月16日—1895年3月 23日

其中時間最長的是劉銘傳,也對台灣有最多的建樹,他在台灣積極實施一連串的改革,台灣現代化的建設起步較晚,反而促進了更多的成就,於是,台灣在1891年有了中國第一條官辦客運鐵路,南北普設電報可通福州,同時也設立郵政與新式學堂,台北城的街頭亮起了路燈。學者分析其中的因素,認為:「台灣物產豐饒,茶、糖、樟腦的外貿暢♛,且因地處邊陲,來自中央的羈絆較少,地方大員能放手建設事業。再加上台灣是海島,島民之民智普遍早開於內地,因此不僅未形成改革的阻力,反而是促使近代化的幕後助力。」4 但是,台灣建省不過10年,由於中日甲午戰爭(1894-1895)的失敗,清廷被迫簽訂馬關條約,將台灣和澎湖的主權讓給了日本。

日軍控制台灣之後,設總督府管理台灣,51年之間前後共計19任總督,對台灣先後進行不同的統治方式,大致可分為武力征服時期(1895-1898)、政治建樹時期(1898-1918)、安撫時期(1919-1936)、同化時期(1937-1945)四期。在統治上日本將台灣視為一塊新獲得的土地,用鎮壓的方式先平定叛亂不服的人,再用建設的方式改變社會文教,既而用安撫的方式收攏人心,最後再逐漸的將台灣視為本土。雖然在日本的統治手段上不難看出殖民主義的色彩與侵略者的步伐,但是在這50年中,市政的規劃、經濟的發展、交通的建設、教育的推動、醫療衛生的改善、農田水利的興建、金融體系的建立、法治觀念的灌輸,在在都使得台灣的社會民生高速發展。

這51年的歲月中,日本統治者刻意的切斷中國與台灣的關係,強化日本對台灣的主權。一方面由於長期統治下的習慣成自然,一方面由於日本內地延長主義的推動與皇民化的號召,台灣與日本的關係變得緊密不可分,透過控制、管理、教育、同化,在日本統治台灣中期以後,台灣人民的對日抗爭,從武裝游擊的保鄉行動,轉變到社會運動、議會運動、文化運動、農民運動、勞工運動等政治與社會活動,無論是被迫的,還是自願的,台灣已逐漸成為日本的一部份。

三、台灣人民反日本殖民運動

清光緒20(西元1894)年,朝鮮發生「東學黨之亂」,請求清廷派兵平亂,日本亦藉故出兵朝鮮,惟亂平之後日本不肯撤軍,中日兩國遂在豐島外海揭開甲午戰爭序幕,翌年3月(1895年4月),清廷戰敗,被迫與日本簽訂「馬關條約」,條約中承認朝鮮獨立、割讓遼東半島、台灣及澎湖,並賠償鉅款。甲午戰爭是中日兩國近代史上極為重要的一役,不僅台灣就此淪為日本的殖民地,也是我國抵抗日本侵略50年血淚史頁的開端。

「馬關條約」簽訂後,日軍即在光緒21年5月登陸台灣。時台灣紳民共推唐景崧為「台灣民主國」總統,全台軍民奮勇抵抗登陸的日軍,各地戰事慘烈,唐景崧、丘逢甲先後離台;新竹義軍姜紹祖奮戰捐軀;9月,台南守將劉永福彈盡援絕,內渡廈門;10月2日(西元1895年11月18日),日本台灣總督府宣告「全島悉予平定」。嗣後各地起義抗暴事件仍未間斷,

較著稱的抗日事件有北部簡大獅、中部柯鐵虎、南部林少貓,史稱抗日「三猛」。光緒33年10月(1907年11月),蔡清琳召集義勇,並聯合賽夏族人,在新竹北埔起義,是為「北埔事件」。清廷割台、賠款等喪權辱國之舉,激起全國同胞抗日怒吼,台灣軍民尤為激憤,誓死抗暴。國父孫中山先生眼見清廷顢頇腐敗,即在「馬關條約」訂約當(光緒21)年9月,號召同志在廣州起義,然不幸失敗。光緒23(1897)年,國父派陳少白來台,籌設「興中會台灣分會」,當時即有台灣志士入會,一致認同國父革命救國理念與台灣抗日緊密相連。光緒 26(1900)年,國父親自來台,在台北新起町(今長沙街一帶)設立總部,隔海指揮惠州起義,計畫自台接應,然以失敗告終。宣統3(1911)年,三二九廣州黃花岡之役,台南許贊元、苗栗羅福星參與起義。受到國父倡導國民革命影響,不僅掀起海內外同胞革命浪潮,俟辛亥革命成功後,更鼓舞台灣有志之士前仆後繼,展開長期抗日運動。

民國肇建後,台灣各地武裝抗日事件規模較大者有:民國2年,羅福星率眾在苗栗起義被捕後,於翌年絞刑就義。4年,余清芳、羅俊與江定等人於台南西來庵謀劃抗日,率眾在噍吧哖(今台南玉井)起義,歷時數月,不幸失敗被捕,是日本據台後歷時最久、犧牲最慘烈的抗日事件,史稱「噍吧哖事件」或「西來庵事件」;台中望族林祖密慷慨金援前述兩起抗日活動,7年,受國父任命為閩南軍司令。「噍吧哖事件」後,日本鎮壓台民日益嚴密,台灣抗日運動遂由武裝反抗轉為文化政治活動。

因應日人對台灣抗日運動的嚴密鎮壓,台灣志士紛紛成立革命團體,以參加中華民國革命或策應台灣抗日,其中在大陸成立者,諸如:北平台灣青年團、上海台灣青年團、廈門台灣尚志社、南京中台同志會等。在台灣或海外籌組抗日團體與策劃反日運動者,舉凡:民國7年,林獻堂等人發起的「六三法撤廢期成同盟」;10年,蔣渭水等人為喚醒民族意識,成立「台灣文化協會」;12年,蔡培火等人組成「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遭日警進行全島檢肅、扣押,是為「治警事件」; 16年,「台灣民眾黨」成立,積極宣揚民本政治,反抗日本殖民統治,對爭取自治權利頗具貢獻。

民國19年10月27日,台灣原住民為反抗日本高壓統治,賽德克族馬赫坡社頭目莫那魯道,率領南投霧社地區6個部落的勇士,攻擊參加霧社學校運動會的日本官民,襲擊各派出所及官廳,是為「霧社事件」。然而在日本軍警派出重兵,並以轟炸機、毒氣等血腥鎮壓下,莫那魯道等抗日勇士,英勇抵抗 50餘日後自戕就義。

民國26年7月,抗戰軍興,居留大陸的台灣同胞群起投入祖國抗日行列,組織「台灣革命大同盟」、「抗日復土大同盟」、「台灣義勇隊」、「少年團」、「醫藥隊」、「服務隊」等團體參與抗戰,或策動日軍台籍官兵反正。29年,同盟會台籍會員翁俊明奉命籌組國民黨台灣黨部。30年,整合台灣革命組織成立「台灣革命同盟會」,以集中台灣抗日力量,支持政府抗戰及台灣抗日行動。此外,另有加入國軍行列者,諸如:新竹籍鄒洪將軍,保定軍校畢業,曾參與北伐、剿共,抗戰期間並率軍轉戰邑江、潮汕、江西各地,馳援長沙會戰。台北蘆洲李友邦將軍,黃埔軍校第2期,以「保衛祖國,收復台灣」為己志,在抗戰期間,成立「台灣義勇隊」從事抗日。又有赴大陸或留台投身抗日工作,以謀求抗戰勝利與光復台灣者,諸如:宋斐如、謝南光、林正亨、謝東閔、連震東、蔡惠如、黃朝琴、楊肇嘉、吳三連等人;諸多志士,挺身抗日,不畏犧牲奉獻的愛國情操,令人敬佩。

四、中華民國收復台灣的決心

中華民國創建後,政府從來沒有放棄過收復台灣的決心,只是在抗戰以前這種想法深埋在心中,等到中日戰爭爆發後,國民政府蔣委員長多次宣示收復台灣的決心。

蔣中正自北伐革命以來,都以收復台灣為國民革命的目標,在內憂外患接踵而來的階段,雖然無法投注更多心力於收復台灣問題,但在字裡行間仍可看到其念茲在茲。民國16年蔣日記中就談到台灣:「往訪山本條太郎。余結論告其日本如欲與中國親善,須從根本上著手,即對高麗、台灣,應許其獨立,誠能扶助弱小民族獨立,則豈特中華民族一國對日親善而已哉。」

民國20年日本製造「九一八事變」,侵佔東北,「台灣未復,又失東北」 ,蔣中正在日記中表示了無比悲憤。民國21年9月間日本計畫承認偽滿洲國,蔣極為激憤,13日日記中自我期許:「預期中華民國三十一年中秋節恢復東三省,解放朝鮮,收回台灣,琉球。」15日正逢中秋節,又感慨謂:「倭寇定本日承認偽滿,年年中秋節,當為我中華民國惟一國恥紀念。余惟自誓立志復國,死而後已。」 民國22年2月19日,他在日記中自我惕勵:「倭寇之傳統政策,在併吞滿蒙,為東亞之霸主;吾黨之傳統政策,乃在恢復朝鮮、台灣等失地,以行王道於世界也。」23年3月23日又自記:「雪恥:收復台灣、朝鮮、恢復漢唐固有領土,方不愧為黃帝之裔也。」

民國26年7月全面對日抗戰開始,27年3月29日中國國民黨在漢口舉行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選舉蔣中正為總裁,蔣於4月1日向大會致詞時,即嚴正申明了收復台灣的決心,「日本自明治以來,早就有一貫的大陸侵略計劃,過去甲午之戰他侵佔我們的台灣和琉球,日俄戰後吞併了朝鮮,侵奪我們旅順和大連,就已完成了他大陸政策的初步,他就以台灣為南進的根據地,想從此侵略我們華南和華東,而以朝鮮和旅大為他北進的根據地,由此進攻我們的滿蒙和華北,要想以長蛇封豕的姿態從大陸與海洋兩方面來完成他包圍中國、滅亡中國、獨霸東亞的野心。……我們總理在世的時候早就看穿了日本這個野心,和中國所處地位的危險,也為本黨定下一個革命的對策,就是要『恢復高台,鞏固中華」,以垂示於全黨同志,因為高麗原來是我們的屬國,台灣是我們中國的領土,在地勢上說,都是我們中國安危存亡所關的生面線,中國要講求真正的國防,要維護東亞永久的和平,斷不能讓高麗和台灣掌握在日本帝國主義之手。中國幾千年來是領袖東亞的國家,保障東亞民族、樹立東亞和平是中國義不容辭的責任,為要達成我們國民革命的使命,遏止野心國家擾亂東亞的企圖,必須針對著日本積極侵略的陰謀,以解放高麗台灣的人民為我們的職志,這是總理生前所常常對一般同志講的,總理的意思,以為我們必須使高臺的同胞能夠恢復獨立和自由,纔能夠鞏固中華民國的國防,奠定東亞和平的基礎。」

1941年12月8日日本偷襲美國在太平洋上的海軍基地珍珠港,12月9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席林森發佈《國民政府對日宣戰文》,正式對日宣戰,昭告中外:「茲特正式對日宣戰,昭告中外,(與日本間)所有一切條約、協定、合同、有涉及中日之關係者一律廢止。」據此,馬關條約當然廢棄,就國際法而言,台灣自中國對日宣戰之日起,即已恢復為中國領土一部分的法理地位。民國31年4月間,在重慶掀起了一個聲勢頗大的台灣光復運動宣傳大會,軍政要人如孫科、陳立夫、馮玉祥等人均參與其事。孫科在宣傳大會中演說:「在中國抗戰發動以前,客觀的有利時期還沒有到,而中國也沒有力量,所以我們雖然有滿腔熱血要援助台灣光復運動,還是心有餘而力不足。我們不但是感覺慚愧,而且感覺對不住台灣的同胞。今天經過了五年英勇的抗戰,我們卻可以肯定的對我們台灣的同胞說:『你們的解放已經在目前了。再過兩年,我們一定能打倒我們的敵人,把他們驅逐出東亞大陸之外,到那個時候你們一定可以回到祖國的懷抱來,享受自由平等和富強康樂的幸福。』」

陳立夫在重慶《益世報》發表:「今抗戰已操勝算,台灣光復即將實現,吾國內外同胞皆有收復失土之責,吾人對倭交涉之失敗,固以台灣之棄守為創最鉅,痛最深,但今日對倭抗戰之成功,亦必為台灣之光復為標的之一無疑也。」馮玉祥的撰文更具體的提出:「光復台灣,不僅是六百萬台灣同胞的責任,不僅是全中國四萬萬五千同胞的責任,而且是二十六個同盟國家共同的責任,希望英美及其他盟邦積極準備,以大量空軍及海軍增援中國,配合中國陸軍及台灣革命運動作攔腰痛擊日寇的軍事行動。至於我們,除作軍事準備外,還要動員全體同胞,出錢出力,援助台灣的抗日。……自太平洋戰爭爆發以後,日寇對台灣加緊剝削和統治,時機是更加迫切了,我們要用全力收復台灣,特別是熟知日寇內情的台灣同胞要加倍努力,誰都知道昔『殷之興也,伊尹在夏,周之興也,子牙在殷』,只要我們努力,勝利是不成問題的。」

民國31年11月1日日本成立「大東亞省」,3日,甫接任中華民國外交部長的宋子文,在重慶國際宣傳處舉行記者招待會,聲明戰後中國恢復固有領土,以甲午戰爭前狀態為目標:「中國應收回東北四省、台灣及琉球,朝鮮必須獨立。美國方面有一流行口號,即『日本為日本人之日本』,其意在指日本所侵據之地均應交還原主。」其時,盟國有一部分人提出台灣國際共管等,美國《幸福》、《生活》、《時代》三大雜誌合草的「太平洋關係備忘錄」第四段,提議戰後在太平洋建立一條防禦地帶,其中包括台灣,劃歸國際共管。為此,

《大公報》發表題為《中國必須收復台灣―台灣是中國的老淪陷區》一文,指出:「根據國際公法,台灣是不折不扣的中國領土。日本從中國手裡奪去台灣,台灣應該歸還中國。根據大西洋憲章,台灣也該歸還中國。」呼籲:「中央對台灣問題最好即作具體的措置,以淪陷省區待遇台灣。」《台灣先峰》雜誌特為指出:「在今日全國人士正熱烈引頸待望於台灣的收復,而台灣革命志士也正在擲頭顱灑熱血的時候,宋外長這一談話更加具有意義了。」可以看出當時政府人士的言論與輿論已密切結合,光復台灣已成為抗戰中期以後朝野共同的目標。

民國32年蔣中正手著《中國之命運》,從國防方面剖析收回台灣的重要性與必然性,強調:「台灣、澎湖列島本是漢人開發的區域,屹峙東南,久為我們中國的屏藩,迄至明末,乃為荷蘭人所侵據,而終為我鄭成功所收復,其事跡真可歌可泣。……以國防的需要而論,上述的完整山河系統,如有一個區域受異族的佔據,則全民族全國家即失其自衛上天然的屏障,河淮江漢之間無一處可以作鞏固的邊防,所以台灣、澎湖、東北四省、內外蒙古、新疆、西藏無一處不是保衛民族生存的要塞。這些地方的割裂,即為中國國防的撤除。」

8月4日宋子文在倫敦以中華民國外交部長的身份接見新聞界發表談話,指出:「中國期望於日本失敗後,收回東北與台灣,朝鮮則應成為獨立國,……中國但求收復失土,而決無領土野心。」日後擔任台灣行政長官的陳儀,在9月也發表談話:「收復台灣,不獨為台灣同胞的利益,實亦全國利益之所在。台灣素以產米著名,……出產無數量的糖,……出產世界十分之八的樟腦,南方有無數的大森林,再如金礦、鉛礦、士敏土、海產等等,都是日人獲得巨利的來源。在戰略上,台灣是日寇南進的總兵站,與我海南島並稱『南進中的兩隻眼睛』,……台灣經倭寇經營已達四十八載,確為『點睛之眼』,其軍事價值非常之大,我國及同盟國如能設法挖去倭寇這隻眼睛,則倭寇南進完全變成盲人瞎馬,其將顛踣不起,不卜可知。」

33年元旦,蔣中正以國民政府主席身份書告全國人民,重申:「我們這一次抗戰,要消滅日寇的野心,必須以解放朝鮮人民和恢復台灣失土,為我們的職志。」不難看出,蔣已經意識到日本帝國主義的覆亡只是時間問題,中國收回台灣主權已經排上了國民政府的工作日程。34年8月14日抗戰勝利,24日在主持中國國民黨中央常會及國防最高委員會聯席會議中,蔣致辭說明:「我們國民革命最重大的目標,和最迫切的工作乃有三點,第一、首先要恢復東三省的領土主權及其行政之完整,第二、要收復我們台灣和澎湖的失土,第三、就要恢復高麗的獨立自由,因為高麗不能得到獨立自由,台灣不能回到祖國懷抱,東三省的領土、主權與行政不能完整,則國家的獨立自由就無從談起,而抗戰的目的亦無由達成,此為我國父創造革命的傳統政策,亦為國民革命始終一貫奮鬥的目標。」

從這些政府方面的談話或宣告,不難看出,無論是在九一八事變後的隱忍備戰時期,七七抗戰後獨力作戰的艱苦歲月中,或是珍珠港事變後同盟作戰的期間,中華民國政府始終是以收復台灣為對日的目標,為國家的政策;而民間的聲浪也因政府的肯定而愈加洶湧,台灣的同胞更聲聲以中國為己國,彼此連氣同聲,以「保衛中國、收復台灣」為職志。

五、開羅會議與收復台灣

開羅會議是抗戰時期中國外交的最高峰,也是決定戰後日本必須無條件投降,台灣、澎湖得以回歸中華民國的最重要關鍵。

民國32年11月21日蔣中正到達開羅,27日離開,前後一週內,開正式會議兩次,蔣中正與邱吉爾單獨談話4次,與羅斯福談話6次,談話範圍甚廣,諸如共產主義與帝國主義、日本對華賠償問題、旅順大連問題、新疆問題、蘇聯對日參戰問題、外蒙古唐努烏梁海問題、朝鮮、越南、泰國必須獨立問題等,另外則是幕僚間的會商。

其中談及台灣問題的,首次是在11月23日舉行的第一次正式會議上,蔣中正、羅斯福和邱吉爾和隨行人員與會,由羅斯福擔任會議主席,商討中、美、英三國共同問題。在會議中,談到關於戰後懲罰日本問題,蔣中正提出,自日本侵略中國東北四省開始,中國政府為收復東北而抗戰,擊敗日本後,東北四省自應歸還中國;至於台灣和澎湖群島原為中國領土,自亦應歸還中國。羅斯福支持蔣中正的上述主張,並決定剝奪日本從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後,在太平洋上所奪得一切島嶼,將日本從其攫取的其他國家土地上驅逐出去。就此一階段來看,羅斯福並不清楚台灣被割讓給日本的時間與經過,所以會以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始,而並沒有以1894年甲午戰爭為起點。

23日晚上蔣中正伉儷赴羅斯福總統晚宴,得有單獨商談的機會,美方霍普金斯(美國租借法案主管官員,羅斯福總統幕僚)在座,蔣再度強調中國東北四省與台灣、澎湖群島必須歸還中國。會商經過至為圓滿,羅斯福同意下列各點:(一)日本攫取中國之土地應歸還中國,(二)太平洋上日本所強佔之島嶼應永久予以剝奪,(三)日本潰敗後應使朝鮮獲得自由與獨立。遂命霍普金斯根據討論之內容起草公報。

在中、美、英三國幕僚人員討論公報內容的會議中有一段激烈的爭辯,可以看到中國對收回台灣的堅決與奮戰。26日下午,美方約王寵惠談商會議公報案,在場者有美駐蘇大使哈立曼、英外次賈德幹、英外相艾登、前英國駐華大使許閣森,當時就英方所提修改案討論,許閣森對於原案第四段:「日本由中國攫取之土地,例如滿洲、台灣、小笠原等,當然應歸還中國」提出異議,欲將「當然應歸還中國」改為「當然必須由日本放棄」。賈德幹補充:「此項修改之擬議,蓋因應國會或將詢問英政府,為何關於其他被佔領地區並未說明歸還何國,獨於滿洲、台灣等則聲明歸還中國,上述各地固屬中國,但殊不必明言耳。」英外相艾登在場,未發一言。王寵惠據理力爭:「如此修改不但中國不贊成,世界其他各國亦將發生質疑,『必須由日本放棄』固矣,然日本放棄之後,歸屬何國?如不明言,轉滋疑惑。世界人士均知此次大戰由於日本侵略我東北而起,而吾人作戰之目的亦即在貫徹反侵略主義,茍其如此含糊,則中國人民乃至世界人民皆將疑惑不解,故中國方面對此段修改之文字,礙難接受。」賈徳幹又謂:「本句之上文已曾說明『日本由中國攫去之土地』,則日本放棄後當然歸屬中國,不必明言。」王寵惠則以「措詞果如此含糊,則會議公報將毫無意義,且將完全喪失其價值。在閣下之意,固不言而喻應歸中國,但外國人士對於東北、台灣等地,嘗有各種離奇之言論與主張,想閣下亦曾有所聞悉,故如不明言歸還中國,則吾聯合國共同作戰,反對侵略之目標太不明顯。」堅決主張維持原草案字句。哈立曼大使表示贊成王寵惠之意見,並謂:「吾人如措詞含糊,則世界各國對吾聯合國一向揭櫫之原則將不置信。」主張維持原文,並建議將該段末句「日本以武力或侵略野心所征服之土地,一概須使其脫離其掌握」,提置在第三段之後,另立為一段,其餘則一切依照原案不動。最後討論結束,以中、美兩方均主張不改,故維持原草案。

其時三國領袖及蔣夫人正在第二次正式會談中,上述商談會議公報草案之各員即前往參加,將最後稿朗讀一次,讀至關於朝鮮一段,羅斯福總統謂蘇聯對於此點諒無意見,讀畢,三領袖贊成,遂作為定稿。這一過程中王寵惠堅持對東北、台灣、澎湖必須歸還中國,意義極大,蓋「放棄」與「歸還」在國際法上的差異頗大,「放棄」指一國佔有他國之領土,並未歸還原來之國家,此一領土暫時成為無主之土地,以先佔有者屬之,但須國際法重新確定;「歸還」即一國租借或強佔他國之領土,以後自動或被強迫歸還原來之主權國家所有,以維護其國領土完整。至此台灣與澎湖應歸還中國遂成定論。

會後蔣中正一行於11月27日起程回國。11月28日,蔣中正在日記中寫道:「此次開羅逗留七日,其間以政治收獲為第一,軍事次之,經濟又次之,然皆獲得相當成就。本月大部精力,皆用於會議之準備與提案之計劃,慎重斟酌,未嘗掉以輕心。故會議時各種交涉之進行,其結果乃能出於預期,此固為革命事業中之一項重要成就。」26 同年反省錄中則寫道:

「本年自一月英美平等新約訂立,乃至美國對華限制移民律撤銷案之通過,以及開羅宣言東北與台灣交還中國,加之戰後朝鮮獨立之聲明以後,我國次殖民地之地位與百年來所受之國恥,已掃除盡淨。」

民國32年12月20日蔣中正在國防最高委員會第126次常務會議對開羅會議之行做了簡要的報告,可以做為蔣個人對開羅會議的完整看法:

此次開羅會議的經過,本人要提出報告的,就是關於我國的領土完整,以及朝鮮、印度、安南、琉球等問題。琉球、台灣、澎湖問題,當我沒有去之前,即向美國說明,琉球原來是我們的,為太平洋重要之軍事據點,要美國特別的注意。在開羅會議的時候,如果我們硬要,美國也不會同我們爭;但是我們要來之後,第一、我們沒有海軍,就是戰後二、三十年之內,我們在海上都沒有辦法;第二、要引起英美的懷疑;所以我們對於收回琉球,不必過於堅決。不過因為琉球是太平洋的重要軍事據點,我們不能不過問,無論如何,不能讓日本佔領。至於台灣、澎湖,與琉球的情形是不同,台灣、澎湖於一八九五年被日本佔去,琉球是在一八九五年以前即被日本佔去;所以我們對於琉球可以不收回,而台灣、澎湖,是決定要收回的。

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兼副秘書長劉榮傳(立者)。(王長河攝)

無疑的,蔣中正通過外交上的努力,使美、英兩大國承諾將台灣主權歸還中國,解決台灣在日本戰敗後的歸屬問題,為中國最終收復台灣奠定了國際法的依據,維護了國家的主權和領土的完整。在大陸參加抗戰的台胞聞訊致電蔣中正:「頃見報載開羅會議重大成功,台澎等地歸還中國,凡我台胞同深感奮,如蒙鞭策,願效馳驅。」島內的台胞,不久也從美軍飛機空投的傳單中,獲知這一喜訊,有如「上天降福星」,奔走相告,期待台灣早日回到祖國懷抱。

六、結語

民國26年7月7日抗戰伊始,至民國30年我國獨力抗日奮戰4年餘後,民國30年12月8日,日本偷襲美國夏威夷珍珠港,太平洋戰爭爆發,中國與美、英等國同盟對日作戰。32年11月,中、美、英3國領袖蔣中正、羅斯福及邱吉爾,在開羅舉行會議後發表聯合宣言,確定日本應歸還占領的我國東北、台灣、澎湖等地。34年7月,中、美、英3國共同發布「波茨坦宣言」,要求日本必須履行「開羅宣言」之條件。 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至此艱苦的8年對日抗戰終於獲得勝利,戰後依據「開羅宣言」,台灣重回中華民國懷抱,是我國對日抗戰重大成就之一。10月25日,盟軍中國戰區台灣省受降典禮在台北公會堂(今台北市中山堂)舉行,民國36年3月1日台灣行政長官公署訂10月25日為「台灣光復節」。

光復台灣不僅是台灣同胞的期待,更是全體國人的共同責任,為此政府成立「台灣行政長官公署」,並開辦政治、軍事、經濟、警政、教育等各類人才幹部訓練班,以迅速完成台灣的接收與重建,並積極推動各項建設。在政治上,推行民主政治;在軍事上,強化台灣防衛力量;在經濟上,振興地方經濟;在警政上,維護社會秩序;在教育上,推廣國民教育,提升國民素質。這些措施使戰後台灣社會秩序得以快速恢復,奠定國家邁向安定與繁榮的基石。數十年來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灣的政治、經濟、教育、交通的建設,才有今日繁榮具現代化、國際化的寶島台灣,因此,在紀念台灣光復80年的今日,國人當應珍惜、熱愛我們偉大的「中華民國」。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劍潭學術研討會 劉榮傳發表專文:解讀「抗戰勝利實現光復台灣」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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