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馬源培/台中報導

隨著畢業季到來,社會新鮮人陸續投入就業市場,為協助青年順利銜接職場、降低初次尋職壓力,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整合多元就業服務資源,透過全市27處就業服務據點提供即時就業媒合及職涯諮詢等服務,協助青年掌握求職方向,並加強求職防騙宣導與勞動權益教育,推廣「7不3要」求職防騙原則及「5要勞動權益觀念」,提醒青年從校園接軌職場初期,即建立正確觀念與自我保護意識,安心踏出職涯第一步。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市長盧秀燕相當重視青年就業發展,為協助社會新鮮人邁出職涯第一哩路,持續推動青年一站式就業服務,設置27處就業服務據點,提供就近且即時的服務支持,成為青年求職過程中的堅實後盾。此外,勞工局也將相關資源整合,推動「青秀樂台中 就業成功2.0」方案,提供青年求職「職涯探索、求職準備及就業媒合」三階段共計12項服務,協助青年循序漸進強化就業能力提高青年就業成功率。
除協助青年就業外,勞工局積極宣導「7不3要」求職防騙原則,提醒求職者須留意徵才廣告的工作內容是否不合常情,也勿因一時求職心切而降低警覺,尤其現今網路資訊發達,詐騙手法更是在網路平台推陳出新,呼籲青少年及社會新鮮人找尋工作時,要多方查證小心謹慎,避免誤入求職陷阱。

勞工局表示,曾接獲民眾小慧反映,她透過人力銀行應徵「行政助理」,標榜可在家上班,公司負責人透過LINE與她交談後隨即錄取。工作內容包含將客戶匯入小慧銀行帳戶的款項,至金融機構領出後,再面交給公司會計;面交數筆款項後,小慧帳戶遭金融機構列為警示帳戶,並接獲地檢署通知配合檢察官偵訊,才知道自己已成為詐欺案件嫌疑人
勞工局強調,為保障社會新鮮人權益,勞雇雙方應落實「勞動權益5要」。自115年1月1日起,最低工資調升至月薪2萬9,500元、時薪196元;雇主應置備出勤紀錄至分鐘,並保存5年,且不得拒絕勞工申請副本。
此外,僱用5人以上單位須於勞工到職日投保勞保與健保;即便僅僱用1人,也須參加就業保險及職災保險。雇主也應額外提撥6%勞退金,嚴禁從薪資扣除或轉由勞工負擔。工資必須全額給付,不可預扣違約金;工時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每7日應有1日例假與1日休息日,確保勞動環境合法合規

中市就業服務處說明,中市設置27處就業服務據點提供完善一站式就業服務,有求職需求的市民朋友,可洽詢中市各就業服務據點(https://gov.tw/QkA ),亦可電洽市府總機04-22289111轉分機36100或36200洽詢。另勞工局補充,若有遇到疑似徵才詐騙的情形,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洽詢勞工局04-22289111分機35607。另有關勞動權益部分,也可電洽勞工局04-22289111分機35204詢問。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中市勞工局挺社會新鮮人 27處據點、12項服務助攻職涯第一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