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取得農地違規使用 日後移轉會被課徵土地增值稅 新聞中心 Published 2026 年 4 月 13 日 Share 3 Min Read SHARE 墨新聞|記者張游舜/台北報導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向稅務局申請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取得之農地,在持有土地期間如被查獲未作農業使用,日後再移轉時就不能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須繳納土地增值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土地稅法規定,民眾取得農地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應繼續作農業使用。若經主管機關查獲違規未作農業使用,務必於通知違規處分函所定限期內恢復農業使用,如果未於規定期限內恢復農用,或雖已於限期內改善,但之後再次發生未作農用情形,該筆農地將來再移轉時,就須繳納土地增值稅,請民眾務必留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疑義,可撥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取得農地違規使用 日後移轉會被課徵土地增值稅 Share This Article Facebook Copy Link Print Previous Article 「Mar’iang!」針線交織的生命智慧 中市纖博館展出台灣南部平埔原住民族十字繡珍藏 Next Article 南投青探號音樂節 5月1日熱力啟航 最新消息 「蘭陽淨好.永續創生」淨灘 260名參與 地方 2026 年 6 月 13 日 從埔里走進總統府 讓世界看見暨大青年 文教 2026 年 6 月 13 日 南投分局掃毒連捷 破獲分裝場毒駕酒駕多人法辦 綜合 2026 年 6 月 13 日 本週股價指數下跌900點 市值蒸發2.9兆 綜合 2026 年 6 月 13 日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土地稅法規定,民眾取得農地經核准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應繼續作農業使用。若經主管機關查獲違規未作農業使用,務必於通知違規處分函所定限期內恢復農業使用,如果未於規定期限內恢復農用,或雖已於限期內改善,但之後再次發生未作農用情形,該筆農地將來再移轉時,就須繳納土地增值稅,請民眾務必留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