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1名婦人於12月1日因跌倒頭部遭受重傷,經送羅東聖母醫院急診,經醫師全力搶救治無效,於4日上午宣判腦死,在病患家人同意下,中午院方進行手術器捐,隨後分秒必爭在警方開路下急送台北台大,榮總及長庚醫院捐贈給等待器官的病患。

59歲婦人因走路不小心跌倒腦部遭受重創,經羅東聖母極力搶救仍宣告不治,這名婦女在2011年曾簽立器官捐贈同意書,並註記於健保卡,聖母醫院為尊重病人心願遺愛人間,4日啟動器官捐贈機制,分別捐出心臟、肺臟、腎臟、肝臟、眼角膜、骨骼及血管等7大器官,下午由警車開道送往台大、台北榮總及林口長庚醫院,成就生命大愛。
羅東聖母於4日下午2點第1輛救護車在警車開道下,將優先護送心臟至台大醫院,第2輛救護車接送肺臟及1顆腎臟至林口長庚醫院,為維護心肺重要器官的黃金移植時間,2輛救護車均申請警車及國道警察協助開道,希望能以最快速度抵達台大及林口長庚,讓病患的愛延續到另一個期待的生命,繼續開出美麗的花朵。
羅東聖母說,另1顆腎臟以及肝臟、眼角膜、血管、骨骼則送至台北榮總,這是一場摘除時間冗長的器官捐贈馬拉松,祈禱順利,也感謝病患的大愛和家屬的成就,更祝福所有的受贈者都能重現希望,開啟新生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