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馬源培/台中報導
近年自助選物販賣機業蓬勃發展,販售商品趨向多元化,並出現部分場所不符距離學校限制、商品標示不清或以簡體字標示等違規情形。為維護消費者權益,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自114年起加強自助選物販賣機稽查,截至6月30日止共查核139家,查獲13家次違反距離學校限制、510台商品標示不合格,均依法裁處及限期改善。

經發局指出,此次稽查以大型連鎖自助選物販賣業者及被檢舉業者為主,包含虎頭蜂有限公司山西店、抓屋、沙發馬鈴薯企業有限公司、永霖發企業社、超愛夾娃娃屋、大亨精品商行、雞蛋坊禮品店及51區等,販售商品主要為洗衣劑、玩具、公仔、布偶、3C配件及玩具吊飾等,查獲13家次違反台中市自助選物販賣業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應距離國民中、小學50公尺以上規定,經命令停業後仍持續營業,均依法裁罰每家2萬元以上罰緩,共計裁罰48萬元,並持續追蹤至改善為止。

另外,自助選物販賣機販售商品標示不合格情形共計查獲510台,其中僅以簡體中文標示計142台、標示不清或未做商品標示計368台,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業者限期停止販賣或陳列,屆期未改善者,將裁處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市府警察局亦針對機台改造或涉嫌賭博情形查獲計136家,均依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及刑法移請台中地檢署偵辦。

經發局呼籲,自助選物販賣業者於機台擺放販售商品前,應依台中市自助選物販賣業管理自治條例第6條規定,檢視是否符合相關商品規定,包括商品標示、商品檢驗等,不得擺放有價證券、通用貨幣、菸、酒、檳榔、成人情趣用品、猥褻物品、活體生物、藥品及醫療器材等禁止販售商品,並應於機台明顯處標示機具管理人姓名及聯絡電話等資訊,定期檢查商品品質,落實自主管理,經發局將持續加強稽查,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中市經發局加強自助選物販賣業稽查 查獲13家、510台違規依法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