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 未成年子女名義之房地變更為父母所有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新聞中心 Published 2026 年 4 月 27 日 Share 2 Min Read SHARE 墨新聞|記者張游舜/台北報導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父母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不動產,並經辦竣產權登記,依法已屬子女所有,如有再移轉登記予父母名義情事,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上開不動產既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且辦產權登記,依法已屬子女所有,如該不動產所有權再移轉登記給父母時,仍應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民眾如有疑問,可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476969洽詢。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未成年子女名義之房地變更為父母所有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Share This Article Facebook Copy Link Print Previous Article 五力攜手守護社區法律專車至和美鎮南佃社區服務 Next Article 供身心障礙使用車輛免稅有上限 逾期未繳差額稅款當心受罰 最新消息 天鵝湖上風災後 雲影夕照映平波 旅遊美食 2026 年 10 月 26 日 千人扮裝萬聖夜行!嘉義市全市英語日10/30日盛大登場 文教 2026 年 10 月 26 日 吳子嘉轟搜索媒體踐踏言論自由 今晚新竹粉絲見面會力挺徐欣瑩、吳旭智 綜合 2026 年 10 月 26 日 嘉義市樂齡勇壯城成果展11/1登場 施文彬開唱邀市民野餐同樂 地方 2026 年 10 月 26 日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依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上開不動產既以未成年子女名義購買或贈與且辦產權登記,依法已屬子女所有,如該不動產所有權再移轉登記給父母時,仍應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及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