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代理縣長林茂盛3日陪同行政院政務委員陳金德前往羅東地政事務所,實地瞭解縣府辦理大南澳台拓地公地放領執行成果,一同見證第一批已繳清放領地價的承領人,正式領取土地所有權狀。
賴總統於去年11月21日宣布重啟公地放領政策後,行政院於同年11月27日決定重啟國有平地耕地及邊際養殖用地放領作業,並以台拓地優先推動,由本縣大南澳地區台拓地先行試辦。內政部於去年11月28日召開公地放領審議會,審議通過宜蘭縣大南澳台拓地326筆、面積約64公頃之國有土地。
宜蘭縣政府於去年12月17日自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接收放領清冊以來,積極依法令規定及中央政策會議決議,協助公地放領政策落實。除部分承租人過世、租約或承租面積尚待釐清,以及公用需求外,公告受理304筆土地承租人申請承領,並在今年1月12日於朝陽社區活動中心2樓辦理說明會,說明後續放領流程及承領人應配合辦理事項;今年1月13-16日於相同地點,邀集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宜蘭辦事處及臺灣土地銀行羅東分行共同駐點提供一站式服務,盡全力協助鄉親完成各項放領作業。

此次是第一批,計有78筆土地已繳清地價,承領人今天就可以取得土地所有權狀。宜蘭縣政府將持續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宜蘭辦事處及臺灣土地銀行配合,就已繳清地價之承領人分批完成所有權移轉程序,也希望承領人在作業過程中予以支持與協助,讓公地放領作業執行順遂。
宜蘭縣政府提醒,承領人取得土地所有權後5年內不得移轉,也不得任意將放領取得的土地變更為其他用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