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政府為維護綠島全鄉的空氣品質並守護居民及遊客健康,於113年公告劃設「臺東縣綠島鄉空氣品質維護區」,限制高污染車輛登島,並自今(115)年度1月1日起於綠島鄉全境實施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主要限制出廠滿五年以上且未完成最近一次排氣定期檢驗合格紀錄的燃油機車進入綠島鄉,如有違反者按車種可處新臺幣5百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處罰限期改善。

臺東縣政府表示,設立空氣品質維護區的目的是為了保護重要的環境資源、守護民眾健康,透過源頭管制移動污染源,降低廢氣排放,有助維持臺東長期以來的優良空氣品質,也為綠島觀光注入更多「低碳、永續」的價值,同時呼應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第3項「健康與福祉」,讓環境保護與地方發展相互成就。

環保局說明,透過特定區域出入車輛的管理機制,不僅可提升機車定期檢驗率,更能有效減少移動污染源排放,為在地居民與遊客留下更安心的呼吸環境。也呼籲民眾配合政策、按時完成車輛保養與檢驗工作,正是守護臺東空氣品質的重要夥伴,齊心為臺東留住清新好空氣。
環保局表示,自113年起透過各項會議、海報、標示或告示牌等多元方式積極宣導,充分向社會大眾說明或提醒空氣品質維護區相關規定,並提醒車主進入空氣品質維護區時,應符合移動污染源管制措施規範始得進入。自今年度起,出廠滿五年以上未完成最近一次排氣定期檢驗合格紀錄之燃油機車,禁止進入臺東縣綠島鄉空氣品質維護區範圍。以降低島上高污染車輛行駛而排放廢氣,並提升維護臺東的好品質空氣。
相關機車排氣定檢資料查詢可以至「環境部機車排氣定期檢驗資訊管理系統」(https://mobile.moenv.gov.tw/Motor/query/Query_Check.aspx) 查看,或洽詢專線(089) 221999#291。